PPP模式將部分政府責任以特許經營權方式轉移給社會主體(企業(yè)),政府與社會主體建立起“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共同體關系,政府的財政負擔減輕,社會主體的投資風險減小?! ?/span>
自2014年以來,國務院以及相關部委在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方面密集出臺了多項政策文件,以推動、引導PPP項目實施。但PPP在中國的發(fā)展不夠成熟,相關部委政策不統(tǒng)一,加上PPP本身環(huán)節(jié)比較多,涉及專業(yè)領域比較廣,在項目推進過程中,有很多問題凸顯出來。
1、地方政府應加強對項目的識別和篩選。
從地方政府方面來講,在項目發(fā)起環(huán)節(jié),沒有嚴格地進行項目識別與篩選,這是個非常突出的問題。中建政研在為很多地方政府做咨詢服務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些地方政府幾乎所有項目都想做成PPP,這些項目的推出幾乎沒有嚴格的標準,事實上,其中很多項目并不適合走PPP模式,有些項目對社會資本方缺乏吸引力。
具體來說,其主要表現(xiàn)為:第一,方案不清晰,沒有按照標準模板和方案順序與目錄完成;第二,盲目要求政府補貼,對政府補貼的年限、補貼金額不是經過系統(tǒng)推算出來的,隨意性比較強;第三,對于經營年限沒有經過系統(tǒng)測算。
2、PPP模式并非權宜之計。
地方政府債務規(guī)模激增,加上很多原有的融資模式受限制,從擴大投資的角度看,推進PPP模式是一種有效方式。原則上,推動PPP模式首先應該滿足公共需求,拉動地方經濟,但目前達到這種理想狀態(tài)不太現(xiàn)實,有些地方政府更多考慮的是緩解地方債務壓力,甚至純粹是為了融資。
事實上,PPP是一種長期的制度設計,對于中央政府來講,一方面倒逼地方政府轉變政府職能方式,另一方面,繼續(xù)擴大基礎設施投資。
建議地方政府,對待PPP的態(tài)度應進一步趨于理性。對于哪些項目適合做PPP要有清晰的認知。
3、地方政府應進一步加強自身誠信建設和法制政府建設。
當前,在PPP問題上,社會資本方相對比較謹慎。一方面,有些社會資本方對地方政府的信譽問題心存疑慮。中建政研確實也曾發(fā)現(xiàn),個別地方政府為加快當?shù)鼗A設施建設,會與社會資本方簽訂一些脫離實際的合同以吸引投資。項目建成后,政府難以履行合同義務,直接危害合作方的利益。
另一方面,某些地方政府的財政承受能力堪憂。中建政研在西北某地就遇到這種情況:某地區(qū)每年的財政收入非常有限,而根據(jù)財政部發(fā)布的PPP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則規(guī)定每一年度全部PPP項目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應當不超過10%,這在很多地區(qū)遠遠不夠,地方政府想投入更多的PPP項目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在這種情況下,社會資本方雖然有感興趣的好項目,但政府財政補貼不到位,項目難以推進。因此,中建政研呼吁中央應進一步提高10%的比例,以便讓更多的項目納入PPP。
4、社會資本方應構建并提升自身綜合能力。
PPP項目屬于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yè),這種性質決定了它需要在社會資本收益和公共利益之間尋求一種平衡。而目前來看,許多社會資本方對投資收益預期通常過高,一般達到12%甚至15%以上,
但PPP項目投資收益大概只能達到10%。建議社會資本方降低收益預期,對于PPP項目來說收益的長期性、穩(wěn)定性以及風險的可控性更為關鍵。
那么,如果社會資本方暫時缺乏相應的能力怎么辦?目前比較通行的方法是與運營能力強的社會資本組成利益聯(lián)合體來運營項目,或者由中標社會資本委托第三方來進行運營。這樣一方面可以保證項目順利運營,另一方面可以起到技術擴散的效應,提升社會整體的技術水平。
對于社會資本來說,重點要解決的是如何使得資本與技術緊密結合,達到技術引進與管理提升雙重發(fā)展。PPP項目有長達10~30年的運營期,要靠后期運營的收益來彌補前期的投資。因此除了融資能力、項目策劃能力、風險管控能力等,還要求社會資本方有強大的運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