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顧名思義,就是為了完成某一商業(yè)目標,而專門設置的管理人員,該人員對完成這一商業(yè)目標負有100%的權力和責任。項目經理在項目管理中既是一個全面管理的領導者決策者又是執(zhí)行者,是項目中的核心和焦點。一個項目經理下面會有幾個成員組成的項目團隊,來完成既定的目標。
在很多商業(yè)組織中,都會有一個崗位,叫做項目經理,簡稱PM。我本人也做過很多次PM,有很多或者興奮,或者痛苦的經歷。今天咱們就對這個崗位和組織的關系,來進行一些探討。
在管理實踐中,從項目團隊的組織方式上,我認為項目經理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所有項目成員,都全職從事該工作(或主要從事該工作),這些成員,在組織的隸屬關系上,屬于該項目經理的下屬。第二類是,該項目工作只是項目團隊成員的工作之一,項目團隊成員并非全職從事該工作(或并非主要從事該工作),這些成員,在組織的隸屬關系上,不屬于該項目經理的下屬。
第一類的項目經理,完成被賦予的商業(yè)目標的同時,被組織賦予了管理工具,例如人員的裁撤、獎懲等,完成這個商業(yè)目標而形成的團隊,可以理解成,是一個基本完整的商業(yè)組織,這類的項目經理,也可以理解是組織的最高管理者、是總經理。例如建筑行業(yè)的項目經理,從人員的招募、組織,班次的設計、安排,到原料的采購、工程的進度,全權掌握。這類項目經理,就是為了完成這一商業(yè)目標而組建的組織的最高決策者,組織賦予他們應有的行政權力。
第二類的項目經理,被要求完成某項商業(yè)目標,但是,組織沒有賦予他組織的管理工具,他依靠的項目團隊成員所在組織的管理者的授權。也就是說,這類項目經理,對項目成員的管理工具,是二手的。項目成員在從事這一商業(yè)目標的同時,還要從事其他工作。用很通俗的話講,這類產品經理,手持二手的管理工具,管理著一群兼職在戰(zhàn)斗。這樣的項目經理,在項目管理的過程中,過程一定是痛苦的,結果頁一定是失敗的。
到這里,相信能引起很多PM的共鳴了,因為,第一類的項目經理,應該是少數(shù)而幸運的,第二類的項目經理,是大多數(shù)而且不幸的。
我身邊的一個例子,某個系統(tǒng)X要進行改造,用戶界面是A部門a負責,平臺改造時B部門b負責,信息下發(fā)部分是C部門c負責,其實還有DEFGH等幾個部門,這里就不多敘述了。我的朋友X,是X部門的,負責這個系統(tǒng)升級的項目經理,他制定的清晰的項目計劃和分工,按說項目可以執(zhí)行的很好了吧。但是,一開始,a首先提出了問題,就是a選用的開發(fā)公司,不能按期完成X系統(tǒng)的工作,因為a選用的開發(fā)公司,還在為A部門進行另一個項目,而這個項目由于意外,延期了10天。好吧,大家都等他們10天吧。10天后,a負責的開發(fā)公司,如期投入到了工作中。但是,這時,b由于整個項目沒有按時推進,就先開始了其他工作,這個工作要15天完成,當a的開發(fā)公司投入工作后,b無法協(xié)同工作,因為b手頭上的工作還有5天才能完成,由于又是a的原因沒有正常開始工作,所以X最為項目經理,既不能讓b在最開始的時候閑著等10天,也無法在b還在進行工作的時候讓b停下手頭的工作,來開始X項目,所以,只能再等b。因為是a的問題造成該情況,因此a低頭等了,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