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詳細的、可以衡量的、可以完成的、與其他目標具有相關性的、有明確截止日期的。
2.2 目標管理法在科研項目管理中的具體應用
總的來說,目標管理法為科研項目提供的是一種以目標為導向的管理手段,即在項目具體實施過程中采取目標層層分解的方式,以確保項目的各個階段在控制范圍內(nèi)得以實施。目標管理法在科研項目管理的具體應用步驟可分為如下四步:
2.2.1 確定工作范圍:只有將科研項目的整體項目工作范圍進行確認之后,才能進行進一步的管理工作。在確定工作范圍的時候,管理團隊應當事先邀請專家來對該科研項目進行初步判斷,如果該科研項目本身存在不可實施性,那么就應當停止,如果該項目被驗證是可行的,那么也應由專家給出初步的工作意見,再結合具體的項目工作計劃來確定工作范圍。
2.2.2 制定進度計劃:制定工作進度可以說是整個科研項目管理活動中的最重要一步。因為在利用目標管理法進行項目管理法的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依據(jù)原定計劃進度對實際項目實施過程進行考量,從而及時給出項目管理意見。正如上述所說,在制定進度計劃的時候,同樣要考慮到SMART原則,即要保證所制定的進度計劃是具體詳細的、可以衡量的、可以完成的、與其他目標具有相關性的、有明確截止日期的。
2.2.3 監(jiān)督檢查:當具體的工作范圍和進度計劃被確定下來之后,科研項目的管理人員就需要跟隨著項目的具體實施進行管理監(jiān)督。在管理者對項目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的過程中,也需要在一定的情況下負責協(xié)調(diào)問題,包括人際關系、資金資源等項目實施中可能遭遇的瓶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