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還是實質性的;是否需要及時處理;是否需要采取防護性措施。
3)事故原因:應闡明所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如結構裂縫,是因地基不均勻沉降,還是溫度變形;是因施工振動,還是由于結構本身承載能力不足所造成。
4)事故評估:闡明事故對建筑功能、使用要求、結構受力性能及施工安全有何影響,并應附有實測、驗算數(shù)據(jù)和試驗資料。
5)事故涉及人員及主要責任者的情況。
(4)設計、施工、使用單位對事故的意見和要求等。
四、質量問題處理的方案
根據(jù)質量問題的性質,常見的處理方案有:封閉保護、防滲堵漏、復位糾偏、結構卸荷、加固補強、限制使用、拆除重建等。例如,結構裂縫,根據(jù)其所在部位和受力情況,有的只需要表面保護,有的需要同時作內部灌漿和表面封閉,有的則需要進行結構補強等。
在確定處理方案時,必須掌握事故的情況和變化規(guī)律。如裂縫事故,只有待裂縫發(fā)展到最寬時,進行處理才最有效。同時,處理方案還應征得有關單位對事故調查和分析的一致意見,避免事故處理后,無法作出一致的結論。
處理方案確定后,還要對方案進行設計,提出施工要求,以便付諸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