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建筑行業(yè)的不斷改革開放,各項法律制度的不斷健全,建設工程的承發(fā)包已主要通過招投標來實現,而且在逐步與國際慣例接軌。今年國家已經發(fā)布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并于2003年7月1日施行。這表明我國的建設工程計價規(guī)則從預算結算制向合同制邁出了堅實地一步、在施工項目管理中,如何按照業(yè)主與承包商簽訂的工程量清單施工合同實施有效地管理,成為項目管理人員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工程量清單計價與原有的計價方法比較具有許多優(yōu)勢
建設工程采用了工程量清單的方式進行計價最早誕生在英國。經過多年實踐檢驗與發(fā)展,目前已經成為世界上普遍采用的計價方式,世行和亞行貸款項目也都推薦或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單的形式進行計價。
工程量清單報價均采用綜合單價形式,綜合單價中包含了清單項目所需的材料、人工、施工機械、管理、利潤以及風險因素具有一定的綜合性。與以往定額計價相比,清單合同的單價簡單明,能夠直觀反映各清單項目所需的消耗和資源。另一方面,工程量清單報價一經合同確認,竣工結算不能改變,單價具有相對的固定性。在這方面,國家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國際F I D I 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均作出了相應的約定。
工程量清單施工合同價的計算更方便、快捷。在施工過程中,發(fā)包人代表或工程師可依據承包人提交的經核實的工程進度報表,按合同價撥付工程進度款;依據合同中的計日工單價、依據或參考合同中已有的單價或合價,確定工程變更價和處理費用索賠。工程結算時,承包人可依據竣工圖紙、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等資料計算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對與原清單不符的單價部分提出調整,并最終依據實際完成工程量確定工程造價。
實行工程量清單施工合同更加適合招標投標。清單報價能夠真實地反映造價,在清單招標投標中,投標單位可根據自身的設備情況、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對不同項目進行價格計算,充分反映投標人的實力水平和價格水平。而且由招投標人統(tǒng)一提供工程量清單,不僅增大了招標投標市場的透明度,杜絕了腐敗的源頭,而且為投標企業(yè)提供了一個公平合理的基礎和環(huán)境,真正體現了建設工程交易市場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招標文件是招標投標的核心,而工程量清單是招標文件的關鍵。準確、全面和規(guī)范的工程量清單有利于體現業(yè)主的意愿,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有利于工程質量的監(jiān)督和工程造價的控制。
二、掌握施工合同的主要條款
一般的施工合同的內容應涵蓋《合同法》規(guī)定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作為合同的一種類型,履行期限長、涉及面廣。結合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應包括如下相關條款:工程范圍即承包人應建設完成的工程項目和工程量;工期條款,質員條款,費用條款包括工程量的計量、變更、結算、以及保修金等幾個方面,技術資料的交付,材料、設備供應條款,檢查驗收條款等。
尤其注意掌握合同文件中關于工程量表的規(guī)定。例如在齊大工路工程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本工程量表所列的程量是按照設計圖紙和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計算列出,作為投標報價的共同基礎;本合同項目的全部費用都應包含在只有標價的各項目價格單項中,沒有列出的項目的費用都應視為已分配到有關項目的價格中。除非招標文件中另有規(guī)定,投標人所報的價格應包括完成所需進行的一切工作內容的費用攤入。如果報價表中未列出,業(yè)主將認為投標人不收取這方面的費用,或在其他款項下已綜合進行計算,不需附加任何說明”等。
三、合同實施過程中對于工程變更的管理是整個施工合同管理的關鍵
工程變更是指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對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藝、功能、構造、尺寸、技術指標、工程數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作出的改變。包括因設計原因由設計單位提出的對原設計的變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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