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 考 條 件
1.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或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與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
2.獲得學士學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實踐經驗;或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經歷雖未達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實踐經驗;或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實踐經驗;
3.工作業(yè)績突出。報考電子與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計算機技術等領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錄取為工程碩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課程并從事工程實踐兩年以上,結合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設計),方能進行碩士學位論文(設計)答辯。
報考軟件工程領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錄取為工程碩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課程并結合軟件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設計)后,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設計)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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