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設計、原材料選擇、生產(chǎn)制造、運輸以及交付環(huán)節(jié)均未使用到汞,并且符合《汽車禁用物質要求》(GB/T30512-2014)及歐盟ELV等有害物質相關要求,請各位用戶放心使用”。同時,李想回懟稱:“造謠我們用水銀的人和媒體,祝愿你們血液里流動著汞,腦子里裝滿了汞。”但不久后李想又將該內(nèi)容刪除。
不過,該事件很快發(fā)生反轉。7月6日,當事車主與理想汽車總部人員一起取到檢測結果,檢測報告顯示,證實車座椅里疑似水銀的物質確為水銀,其中含有395g/kg的汞物質。面對檢測結果,當晚理想汽車回應稱,“理想汽車在零部件、生產(chǎn)、制造等所有環(huán)節(jié),對于汞的使用和采購為零”,并認為車上汞的存在是外部使用或投毒造成。李想則在微博喊話車主,“理想汽車100%支持你去報案,因為汞投毒屬于情節(jié)嚴重的刑事犯罪行為。請務必、務必、務必使用法律的手段,絕不要心慈手軟”。但對于投毒的說法,上述車主并不接受并回應稱,不認為身邊的人會有投毒的情況。
7月12日,當事車主發(fā)微博表示,雙方已報警4次,但因不構成投毒標準未立案。中國汽車流通協(xié)會專家委員會成員顏景輝表示,目前該事件尚無定論,但作為企業(yè)CEO對外發(fā)聲和回應將影響品牌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回應和發(fā)聲要合情合理才能推進事件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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