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guān)聯(lián)”的陳述內(nèi)容是錯的。
辯方律師于是問他,他是否更正了這個錯誤信息?是否聯(lián)系司法部的檢察官尋求建議?是否與他的同事達利瓦爾(Dhaliwal)討論怎么補救?是否向自己的上司詹妮(Jane Vander Graaf)報告,并申請推遲執(zhí)行逮捕令?葉警員的回答都是沒有。辯方律師又問他,如果在他簽署宣誓書之前,他就知道孟晚舟在溫哥華有房產(chǎn),是否會把這個信息補充到宣誓書內(nèi)容里,他說他會的。也就是說,葉警員明知自己的宣誓書存在內(nèi)容錯誤,卻連用四個“沒有”承認他不想采取任何更正或者補救措施。
三、違反逮捕令的建議竟然“不知道誰提出的”
葉警員承認,改變在飛機上逮捕孟晚舟的建議是他提出的,但是當辯方律師問他,因為什么提出這個建議時,他回答說,是因為邊境服務(wù)局的人暗示這屬于他們的司法管轄權(quán)。然而,當律師問邊境服務(wù)局的哪一位提出這個暗示的時候,葉警員卻回答不出來。辯方律師追問他,是否真的有人說過這個暗示的時候,葉警員又改口說,當時是他自己那么理解的。
也就是說,對于違反逮捕令如此重要的決策,竟然成了“查無實據(jù)”。
案件審理可能持續(xù)數(shù)年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審理安排,預計案件的審理將在2021年4月份結(jié)束,也就是說,屆時將完成對辯方律師提出的三個終止引渡程序申請的判決,孟晚舟引渡案的審理在省高等法院的審理就宣告結(jié)束。
如果法官接受辯方律師終止引渡程序的要求,則引渡程序就將提前結(jié)束,孟晚舟便可回國。
如果法官判決駁回辯方律師提出的三個終止引渡程序的申請,要求完成引渡程序,那么,辯方律師可能會提起上訴,案件有可能進入上訴法院,甚至最終進入最高法院審理。這個時間會持續(xù)數(shù)年。